福建省公路管理局

 

我省公路、稽征系统目前的管理体制是1992年底省委、省政府马江会议决定实施公路先行工程和改革公路建设、管理体制后形成并于199311日正式实施的,即将原省公路局所属的各地市公路局下放地方管理,同时,将稽征职能从公路局中分离出来,在省交通厅垂直领导下,实行条条管理模式,省一级设省公路管理局、省公路稽征局,两块牌子一套人马,为正处级事业单位。省局直属单位包括9个公路稽征处、省筑路机械厂、公路物资供应总站、公路职工疗养院、77个稽征所、10个通行费征管所(直管5个、委托地市公路局代管5个)。省局对9个地市公路局、73个县(区)公路分局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。

各地市公路局、各稽征处、省筑路机械厂为副处级事业单位,各县(区)公路分局、各稽征所、通行费所、局属物供总站和疗养院为正科级事业单位。省政府1992年综338号文件规定了我局的主要职责是:制定路网规划,审核公路建设和养路计划,组织公路质量监理;对公路法规、专业人才培养、统配物资供应、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方面工作,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;负责全省公路交通规费的征收和稽查工作。

省局机关内设有纪委、政治处、工会、总工室、路政管理局等5个副处级部门,以及办公室、计划科、财务科、审计科、工程科、养路科、县乡道路科、科技科、征收科、通行费管理科、安全办、人事科、宣传科、团委、退管办、路政管理局下设的综合科、检查科和管理科等18个正科级的科室。

截止2002年底,全省公路统计总里程达54155公里,公路密度达44.6公里/百平方公里。等级公路41220公里,占总里程的76.1%,其中一级公路278公里,二级公路5573公里。2002年,全省专养公路共完成养路投资4.83亿元,完成绿化28518公里;国省道有1988公里路段完成了GBM工程,1366公里达到交通部颁布的文明建设样板路标准;全省专养公路综合好路率达75.7%,干线公路平均好路率达80.2%,县乡公路综合好路率达74.25%;全省共征收汽车养路费、客(货)运附加费17.32亿元;共有15个科研项目通过省交通厅组织的专家鉴定或验收,其中 7个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,获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,获省交通厅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、三等奖8项,科技成果涵盖公路、桥涵、筑养路机械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;全省有76个稽征所评上规范化达标所,62个通行费所评上文明窗口。目前全系统已有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0个、省模范职工之家44个、国家级青年文明号”1个、省级青年文明号”20个。